歐洲食品安全局((European Food Safety Authority, EFSA)於2021年重新評估了食品中雙酚A (Bisphenol A, BPA)的風險。雙酚A是什麼呢?對消費者有什麼危害?
聚碳酸酯(Polycarbonate, PC)塑膠材料是由雙酚A所製成,該材料使用於房屋和車輛製造,或DVD和手機等消費產品以及食品包裝和瓶子。雙酚A也被用於飲料與食品罐頭的內部塗層。過去,雙酚A也曾被使用於感熱紙。
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uropean Chemicals Agency)將雙酚A歸類為具生殖毒性及屬於人體和環境之內分泌干擾物,因此認定其為高度關注物質(Substance of Very High Concern, SVHC)。內分泌干擾物是指可以經由類似於激素的作用而造成損害的物質。目前,歐盟已禁止聚碳酸酯製成的嬰幼兒飲用容器與奶瓶中使用雙酚A,我國於「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也規定嬰幼兒奶瓶不得使用含雙酚A之塑膠材質。
以下為德國聯邦風險評估研究所(The Federal Institute for Risk Assessment, BfR)針對雙酚A所發布之Q&A:(點擊問題可顯示答案)
Q:什麼是雙酚A?
雙酚A是工業化學物質,又名為2,2-bis(4-hydroxyphenyl)propane,主要用作製造聚碳酸酯塑料和環氧樹脂的起始物質。 |
Q:雙酚A會出現在哪裡?
雙酚A被用於生產聚碳酸酯塑料和環氧樹脂。聚碳酸酯非常堅硬、耐化學性且透明,因此它被廣泛用於建築和車輛建造,也用於DVD和手機等消費產品,此外,也用於製造水瓶、儲存盒或餐盤等食品接觸材料。環氧樹脂則廣泛用於印刷電路板或油漆中,例如作為黏著劑、纖維複合材料等,此外,也可能用作飲料罐與食品罐的內塗層。少量的雙酚A可能從聚碳酸酯和環氧樹脂中釋放出來。 除此之外,過去雙酚A也曾作為顯色劑添加於感熱紙中,不過歐盟與我國皆已禁用此用途。 |
Q:雙酚A的潛在影響是什麼?
該物質具有低的急毒性。然而,在長期攝取(暴露)的動物實驗中,它與許多影響有關。 EFSA於2015年的評估報告指出,雙酚A對腎臟和肝臟的損傷為最敏感的毒性終點。在動物實驗中,雙酚A在高劑量下具生殖毒性。此外,也發現可能對免疫系統和代謝系統造成損害,以及對年輕囓齒動物的發育可能產生影響,例如青春期的加速和乳腺組織的變化。 許多影響荷爾蒙濃度和某些內源性蛋白質生成的細胞控制途徑被認為是潛在的作用機制。由於這種類荷爾蒙(尤其是類雌激素樣)的作用方式,歐洲化學品管理局考量雙酚A具有內分泌干擾物的特性,因此認定其為高度關注物質。目前,尚無法證明雙酚A對於人體健康具有害影響,因相關研究呈現出不一致的結果。雙酚A在人體內會迅速轉變為不具任何雌激素作用的代謝產物,並經由腎臟排出體外。 在2021年12月的重新評估中,EFSA認為攝入雙酚A對免疫系統的影響為最敏感的毒性終點。小鼠試驗顯示,在母鼠懷孕期間和子代出生後攝入雙酚A會導致子代免疫系統的細胞數目發生變化。不過德國BfR認為,這些免疫系統的影響對小鼠有害的程度為何,以及結果是否可以轉移到人類身上,目前仍然是一個疑問。 |
Q:雙酚A由於具有「內分泌干擾物」的特性而被列為高度關注物質,此意義為何?
歐洲化學品管理局將雙酚A歸類為生殖毒性(Toxic to reproduction),即CLP Regulation中的1B類「可能損害生育能力」,也認定其對人類健康與環境具有「內分泌干擾物」的特性,因此將該物質列為高度關注物質。由於具有人類相關之荷爾蒙損傷特性,雙酚A要獲得許可使用必須評估生殖毒性特性及所有與環境和健康相關之荷爾蒙損傷特性的風險。 一種物質被列為高度關注物質,代表其製造商、供應商和銷售商有一定的義務須遵循。原則上,被確定為高度關注的物質會列在候選清單中,且根據進一步的標準,候選清單上的物質可能需要獲得授權使用。列入須授權的物質只有在獲得歐盟允許且安全的情況下,才能在「日落日期(Sunset date)」後繼續於市場販售或使用。 德國BfR亦認同雙酚A因其內分泌干擾特性而被納入高度關注物質候選清單。該機構指出,除了生殖毒性外,其疑似會經由內分泌干擾作用機制造成例如乳腺組織、月經週期、大腦發育的變化,及動物實驗中看到青春期開始時間改變等的影響。 |
Q:德國BfR對於具有類荷爾蒙作用的物質,少量即具有危害的假設看法為何?
低劑量效應,尤其是那些僅在低劑量下而不在較高劑量得到的效應(即所謂的非單調劑量反應關係(Non-monotonic dose-response relationship),一直是受到激烈討論的問題。EFSA於2021年報告指出,沒有證據顯示雙酚A存在非單調劑量效應關係。 國際上有大量關於低劑量效應的研究。關於分子機制探討的新研究設計可能有助於檢視低劑量下所觀察到之效應的可能相關性。然而,還必須證明這些毒性終點與不良的組織與器官效應具有因果關係。此外,這些效應通常是由特定動物模式所觀察到,因此並不確定是否可以轉移到人類身上。 |
Q:美國國家毒物計畫(National Toxicology Program, NTP)曾於2021年10月發布有關雙酚A之報告,其試驗結果為何?
此計畫針對雙酚A對大鼠的潛在毒性進行了為期兩年的研究註,劑量為0、2.5、25、250、2,500及25,000 μg BPA/kg bw/day,結果顯示除了在最高劑量,沒有發現攝入BPA的相關健康效應,因此研究作者結論認為,在所測試之劑量範圍的低濃度並未顯示具有可能危害。 註:NTP Research Report on the Consortium Linking Academic and Regulatory Insights on Bisphenol A Toxicity (CLARITY-BPA): A Compendium of Published Findings. |
Q:雙酚A是否與所謂的「白堊牙」的形成有因果關係?
「白堊牙」是兒童牙齒琺瑯質發育異常的俗稱。在科學上,這種疾病被稱為臼齒與門牙礦化不全症(Molar-Incisor hypomineralisation, MIH)。德國BfR於2018年之評估結論認為,經由食品接觸材料攝入雙酚A與兒童MIH的發展之間沒有確定的關聯,因此雙酚A和人類MIH的直接相關性是不太可能的。 |
Q:雙酚A的攝入與過敏風險增加或氣喘發生是否有關聯?
一些小鼠的研究顯示,出生前攝入雙酚A與對過敏原敏感的風險增加有關,這導致小鼠過敏性氣喘的發生率增加。然而,其可能的作用機制是未知的。德國BfR的觀點認為,這些來自小鼠致敏與觸發過敏之研究的觀察結果,與人類相關的程度仍有待確認。雙酚A的攝入與人類過敏風險增加或氣喘發生之間的因果關係也尚未得到人類研究證實。 |
Q:目前歐盟有關雙酚A之限值為何?
在Regulation (EU) No 10/2011有關塑膠食品接觸材料與物品之法規中,規定了雙酚A從塑膠類食品接觸材料(例如包裝)遷移到食品之最大允許量,其特定遷移限量(Specific Migration Level, SML)為每公斤食物50微克(50 μg/kg food)。該法規亦規定雙酚A不得用於製造聚碳酸酯塑料嬰兒奶瓶及聚碳酸酯塑料水杯或水瓶。 Regulation (EU) 2018/213則規範了食品接觸材料與物品使用之清漆及塗層(例如錫罐的內塗層),其SML為50 μg/kg food,且不允許雙酚A轉移到以下食品中:嬰兒配方奶粉、較大嬰兒配方奶粉、加工穀物食品、嬰兒食品、嬰幼兒特殊營養食品或專為幼兒設計之乳飲品及相似產品。 在歐盟Toy Safety Directive 2009/48/EC之法規中,制定了玩具材料中雙酚A之遷移限量,規定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或其他可能放入口中的玩具之SML為每公升汗液和/或唾液模擬物40微克。 |
Q:為何嬰兒奶瓶禁止使用雙酚A?
由於雙酚A在低劑量範圍下的效應備受討論,例如對免疫系統和兒童的發育可能有影響,並且由於嬰兒被視為特別敏感的族群,因此歐盟禁止在嬰兒奶瓶的製造中使用雙酚A,及含有雙酚A的嬰兒奶瓶在歐盟成員國內流通。後續該禁令擴大到嬰幼兒適用之聚碳酸酯塑料水杯或水瓶。 我國於「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也規定嬰幼兒奶瓶不得使用含雙酚A之塑膠材質。 |
Q:有沒有可替代聚碳酸酯塑料嬰兒奶瓶的材料?
聚碳酸酯有多種塑料替代品,例如由聚丙烯製成的嬰兒奶瓶在生產過程中即不使用雙酚 A。或者,不想使用塑料水瓶的家長可以選擇玻璃瓶,但是必須考慮到破損和受傷的風險。 |
Q:由乳膠或矽膠製成的嬰兒奶嘴含有雙酚A嗎?
這些材料的製造並不需要雙酚A。然而,該物質可能會存在奶嘴的塑膠罩中。根據目前的知識,在正常使用條件下,雙酚A不會從塑膠罩轉移到奶嘴上。 |
Q:為什麼食品和飲料罐的內塗層會含有雙酚A?
雙酚A存在於用作食品和飲料罐內塗層的環氧塗料(即環氧樹脂)中,這樣的塗層可隔絕金屬罐直接與食品接觸,防止金屬腐蝕和鬆脫,避免食物受到污染、變色及味道改變。 迄今為止,不含雙酚A塗料的應用仍僅少數,且尚未完全評估這些應用可能的健康影響。 |
Q:消費者可如何減少雙酚A的攝取?
飲食是攝入雙酚A的主要來源。根據 EFSA 2015年的評估數據,主要是經由塗有環氧樹脂的罐頭所儲存的食品而攝入雙酚A。消費者若想要降低雙酚A的攝入量盡量是食用新鮮食品。隨機抽樣的研究尚未確定食品罐頭的內容物類型與食品中雙酚A濃度之間的關聯,不過有關食品模擬物在不同溫度和接觸時間下的研究指出,食品中雙酚A的含量可能取決於保存方法。 在購買塑料容器、水瓶和塑料餐具時,消費者應注意是否有「不含 BPA」的字樣。然而,它們可能包含其他雙酚A替代物(例如雙酚S),而其中有一些是尚未經過完整評估的。此外,如果標有「不含雙酚類」或類似標籤,則產品應完全不含雙酚物質。消費者若不想使用塑料飲料瓶可以選擇玻璃瓶。但是須小心破損和受傷的風險。 |
Q:雙酚A會存在收據、火車票或停車票上嗎?
過去,雙酚A作為顯色劑被使用在感熱紙上。歐盟已於2020年初,禁止雙酚A在感熱紙中使用濃度超過0.02%,原則上這相當於禁止使用,因為低於 0.02%的含量不利於達到預期的技術效果。 我國標準檢驗局也已於2011年公告CNS 15447「感熱紙」標準,規範感熱紙所用顯色劑不得含有雙酚A成分,且感熱紙中雙酚A限量值須低於50 ppm。 |
Q:雙酚S和雙酚F可做為雙酚A的取代物嗎?
迄今為止,對於雙酚S和雙酚F之可能有害影響的研究仍較少,目前是假定(或有初步研究表明)這兩種物質的作用機制與雙酚A類似。然而,尚不清楚其效力是否與雙酚A相當。也不清楚多少的雙酚S和雙酚F每日攝入量,不會對健康產生不良效應。因此,目前在進行雙酚S及雙酚F的風險評估時,是使用雙酚A 的每日可耐受攝入量(Tolerable daily intake, TDI)做為參考。 |
《資料來源:德國聯邦風險評估研究所 / 2021年12月16日發布》
編輯:詹菀菁研究助理 / 校稿:何瑀琪博士及林嬪嬪研究員